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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銹鋼鑄件技術
日期:2024-12-25 10:0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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摘要:
不銹鋼鑄件技術
1 范圍
本標準規定了通用閥門不銹鋼鑄件的化學成分、力學性能、技術要求、試驗和檢驗等。
本標準適用于在高溫、腐蝕環境中使用的承壓閥門、法蘭、管件等不銹鋼鑄件。
2 規范性引用文件
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本標準的引用而成為本標準的條款。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,其隨后所有的修改單(不包括勘誤的內容)或修訂版均不適用于本標準,然而,鼓勵根據本標準達成協議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這些文件的*新版本。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,其*新版本適用于本標準。
GB/T 222 鋼的化學分析用試樣取樣法及成品化學成分允許偏差
GB/T 223(所有部分) 鋼鐵及合金化學分析方法
GB/T 228 金屬材料 室溫拉伸試驗方法(GB/T 228—2002,eqv ISO 6892:1998)
GB/T 2100 一般用途耐蝕鋼鑄件(GB/T 2100—2002,eqv ISO 11972:1998)
GB/T 4334(所有部分) 不銹鋼腐蝕試驗方法
GB/T 5613 鑄鋼牌號表示方法
GB/T 5677 鑄鋼件射線照相及底片等級分類方法(GB/T 5677—1985,neq JCSS G2)
GB/T 6414 鑄件 尺寸公差與機械加工余量(GB/T 6414—1999,eqv ISO 8062:1994)
GB/T 7233 鑄鋼件超聲探傷及質量評級標準(GB/T 7233—1987,neq BS 6208:1982)
GB/T 9443 鑄鋼件滲透探傷及缺陷顯示痕跡的評級方法
GB/T 9452 熱處理爐有效加熱區測定方法
GB/T 11351 鑄件重量公差
GB/T 13927 通用閥門 壓力試驗(GB/T 13927—1992,neq ISO 5208:1982)
GB/T 15169 鋼熔化焊焊工技能評定期(GB/T 15169—2003,ISO/DIS 9606-1,IDT)
JB 4708 鋼制壓力容器焊接工藝評定
JB/T 7927 閥門鑄鋼件 外觀質量要求
ASTM A351/A351M:2000 承壓件用奧氏體、奧氏體—鐵素體(雙相)鑄鋼件規范
3 技術要求
3.1 鑄造
鋼應采用電弧爐、感應電爐熔煉或其他二次精煉方法,由鑄件生產者決定生產方法。
3.2 鑄件鋼種及化學成分
3.2.1 鑄件化學成分應符合表1的規定。
3.2.2 化學分析
3.2.2.1 熔煉爐次分析
鑄件生產者每一爐次應作化學成分分析,測定規定的元素含量,分析時,應用同爐澆注的試塊。當鉆屑取樣時,應取自表面下至少6.5 mm處。分析結果應符合表1的規定,并報告給需方或其代表。
3.2.2.2 成品分析
成品分析可由需方自行分析,從每一爐、每一批或每個鑄件上取其有代表性的樣品。
當鉆屑取樣時,一般應取自表面下至少6.5 mm處,當鑄件厚度小于12 mm時取中心部位。分析結果應符合表1的規定,分析允許偏差應符合GB/T 222的規定。成品分析允許偏差不能作為鑄件出廠的驗收依據。
3.2.2.3 仲裁分析
化學分析取樣方法按GB/T 222的規定,化學成分仲裁分析按GB/T 223的規定。
3.3 力學性能
鑄件的力學性能應符合表2的規定。
3.4 熱處理
熱處理應符合表2的要求,熱處理爐應用高溫儀表,根據GB/T 9452的規定有效地控制爐溫。
3.5 質量要求
3.5.1 鑄件尺寸
鑄件應符合需方提供的圖樣和模型的形狀、尺寸和偏差的要求。如果圖樣未注明尺寸偏差要求則應符合GB/T 6414相應鑄件精度等級的規定;鑄件重量公差應符合GB/T 11351的規定。
3.5.2 鑄件表面
鑄件表面應按JB/T 7927和訂貨合同的要求進行外觀檢查,應無粘砂、氧化皮、裂紋等表面缺陷。
3.5.3 焊補
3.5.3.1 焊補鑄件的焊工應按GB/T 15169的要求考試合格具有相應的資格證書,焊接工藝評定應按JB 4708的要求進行。
3.5.3.2 鑄件具有下列缺陷之一者不允許焊補:
a) 圖紙或訂貨合同中規定不允許焊補的缺陷;
b) 有蜂窩狀氣孔者;
c) 成品試壓滲漏且焊補后無法保證質量者;
d) 同一部位的焊補次數不得超過2次。
不銹鋼鑄件技術條件詳細參考 http://m.57477163.cn/
1 范圍
本標準規定了通用閥門不銹鋼鑄件的化學成分、力學性能、技術要求、試驗和檢驗等。
本標準適用于在高溫、腐蝕環境中使用的承壓閥門、法蘭、管件等不銹鋼鑄件。
2 規范性引用文件
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本標準的引用而成為本標準的條款。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,其隨后所有的修改單(不包括勘誤的內容)或修訂版均不適用于本標準,然而,鼓勵根據本標準達成協議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這些文件的*新版本。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,其*新版本適用于本標準。
GB/T 222 鋼的化學分析用試樣取樣法及成品化學成分允許偏差
GB/T 223(所有部分) 鋼鐵及合金化學分析方法
GB/T 228 金屬材料 室溫拉伸試驗方法(GB/T 228—2002,eqv ISO 6892:1998)
GB/T 2100 一般用途耐蝕鋼鑄件(GB/T 2100—2002,eqv ISO 11972:1998)
GB/T 4334(所有部分) 不銹鋼腐蝕試驗方法
GB/T 5613 鑄鋼牌號表示方法
GB/T 5677 鑄鋼件射線照相及底片等級分類方法(GB/T 5677—1985,neq JCSS G2)
GB/T 6414 鑄件 尺寸公差與機械加工余量(GB/T 6414—1999,eqv ISO 8062:1994)
GB/T 7233 鑄鋼件超聲探傷及質量評級標準(GB/T 7233—1987,neq BS 6208:1982)
GB/T 9443 鑄鋼件滲透探傷及缺陷顯示痕跡的評級方法
GB/T 9452 熱處理爐有效加熱區測定方法
GB/T 11351 鑄件重量公差
GB/T 13927 通用閥門 壓力試驗(GB/T 13927—1992,neq ISO 5208:1982)
GB/T 15169 鋼熔化焊焊工技能評定期(GB/T 15169—2003,ISO/DIS 9606-1,IDT)
JB 4708 鋼制壓力容器焊接工藝評定
JB/T 7927 閥門鑄鋼件 外觀質量要求
ASTM A351/A351M:2000 承壓件用奧氏體、奧氏體—鐵素體(雙相)鑄鋼件規范
3 技術要求
3.1 鑄造
鋼應采用電弧爐、感應電爐熔煉或其他二次精煉方法,由鑄件生產者決定生產方法。
3.2 鑄件鋼種及化學成分
3.2.1 鑄件化學成分應符合表1的規定。
3.2.2 化學分析
3.2.2.1 熔煉爐次分析
鑄件生產者每一爐次應作化學成分分析,測定規定的元素含量,分析時,應用同爐澆注的試塊。當鉆屑取樣時,應取自表面下至少6.5 mm處。分析結果應符合表1的規定,并報告給需方或其代表。
3.2.2.2 成品分析
成品分析可由需方自行分析,從每一爐、每一批或每個鑄件上取其有代表性的樣品。
當鉆屑取樣時,一般應取自表面下至少6.5 mm處,當鑄件厚度小于12 mm時取中心部位。分析結果應符合表1的規定,分析允許偏差應符合GB/T 222的規定。成品分析允許偏差不能作為鑄件出廠的驗收依據。
3.2.2.3 仲裁分析
化學分析取樣方法按GB/T 222的規定,化學成分仲裁分析按GB/T 223的規定。
3.3 力學性能
鑄件的力學性能應符合表2的規定。
3.4 熱處理
熱處理應符合表2的要求,熱處理爐應用高溫儀表,根據GB/T 9452的規定有效地控制爐溫。
3.5 質量要求
3.5.1 鑄件尺寸
鑄件應符合需方提供的圖樣和模型的形狀、尺寸和偏差的要求。如果圖樣未注明尺寸偏差要求則應符合GB/T 6414相應鑄件精度等級的規定;鑄件重量公差應符合GB/T 11351的規定。
3.5.2 鑄件表面
鑄件表面應按JB/T 7927和訂貨合同的要求進行外觀檢查,應無粘砂、氧化皮、裂紋等表面缺陷。
3.5.3 焊補
3.5.3.1 焊補鑄件的焊工應按GB/T 15169的要求考試合格具有相應的資格證書,焊接工藝評定應按JB 4708的要求進行。
3.5.3.2 鑄件具有下列缺陷之一者不允許焊補:
a) 圖紙或訂貨合同中規定不允許焊補的缺陷;
b) 有蜂窩狀氣孔者;
c) 成品試壓滲漏且焊補后無法保證質量者;
d) 同一部位的焊補次數不得超過2次。
不銹鋼鑄件技術條件詳細參考 http://m.57477163.cn/